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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8节 (第4/4页)
??因此,丈夫教唆他人抢劫自己与妻子的共同财产,丈夫可以成为抢劫罪的主体,与《刑法》中规定的抢劫罪的内容并不矛盾。但是宋大春与被害人之间的夫妻关系,却会影响本案中法院对具体抢劫数额的认定。 ??另外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、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七条规定,为个人使用,以暴力、胁迫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,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,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理;教唆或者伙同他人采取暴力、胁迫等手段劫取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,可以抢劫罪定罪处罚。 ??本案中,被告人宋大春在得知妻子佘清云要与其离婚的情况下,教唆他人故意伤害自己妻子的同时,又教唆他人抢走妻子带回的财物,并以抢得的财物作为被教唆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报酬,其社会危害性及主观恶性,都足以达到了应按照《刑法》定罪处罚的程度。 ??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、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七条的规定,宋大春的行为应构成抢劫罪。” ??“嗯,我明白了,看来这个法援的案子,唯一可辩护的点就在抢劫金额上了。其他的意义不大。”周颖自顾自的说道。 ??“你可不要这么说,我只是给你说下我的意见,我的意见并不代表法官的意见,你不要被我的意见影响了。 ??作为一名律师,听一听别人的意见,看一看案例固然重要,但一定要有自己的想法,独立思考,每个刑事案件都有它的特殊性。否则你会产生依赖心理,以后很难独立执业。”方轶笑呵呵的说道。 ??“谢谢方律师。不过我觉得您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,别人我不知道,反正我最服您。”周颖一脸俏皮的笑道。 ??“其实吧,我也挺服方律师的……”一直在一旁听天书的伍庆辉,为了证明自己是这屋里的第三个会呼吸的人,也表态道。 ??“哪都有你,一边去。”周颖回头瞪了他一眼,毫不客气的说道。 ??“你看你,跟我说话老这么客气……”多亏了伍庆辉脸大,否则被周颖这么一怼肯定下不来台。 ??第642章 劝人学法,千刀万剐 ??“小伍还是挺不错的,自从进了团队,天天啃考试材料,准备司法考试,虽然底子差点,但有上进心!已经很不容易了!”方轶给了伍庆辉一个台阶。 ??“他不容易?方律师,我才不容易呢,一天到晚除了办案子,还得帮他讲题,划重点。要不是……啥也不说了,全是眼泪啊!”周颖苦着脸道。 ??“行啦!温故而知新,可以为师矣。他这是在帮你复习之前的知识,让你掌握的更扎实些,凡事都有两面性。”方轶呵呵笑道。 ??“您这么一说似乎也有点道理。谢谢方律师,我先回去了,等案子有结果了我告诉您。”周颖笑嘻嘻的离开了办公室。 ??待周颖走后,伍庆辉贼兮兮的走了过来,从一个纸袋里拿出了两盒茶叶放在了方轶的桌上。 ??“方律师,谢谢您替我解围,我听二爷爷说您喜欢喝茶,我特意买了两盒大红袍,也不知道合不合您口味,您先喝着,喝完了说一声。”伍庆辉嘿嘿笑道。 ??“我就不明白了,你家里吃穿不愁,又开着公司,咋就非在律所里混啊!当个小助理多屈才啊!”方轶看了一眼桌上的大红袍,一脸不解的问道。 ??“咋说呢,我爷爷说我在家里的公司任职没发展,让我在二爷爷这干几年,多跟大家学下,对我以后的成长有好处。”伍庆辉可不敢说自己是被家里人轰出公司的,那样显得自己太无能力。 ??“好啊!你去忙吧。”方轶一笑,摆摆手说道。 ??“方律师,我想问您一个问题,您得帮我保密哈。”伍庆辉犹豫了下,说道。 ??“你说,我一定保密。”方轶疑惑的看向他。 ??“您说,周律师喜欢什么样的男人?我觉得我各项条件都不错,可她总是对我爱答不理的。”伍庆辉挠挠头问道。